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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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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院教师批改作业制度

中药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一、院教学管理采取三级管理形式。主管教学的院领导负责全院教学计划的制订与修改,教学任务的审定和监控。系主任负责本系教学任务的布置、安排、调整和管理,认真审定教学工作量。组织相应的各课程组,由课程组负责人按照教学计划负责本课程组教学任务的落实和执行。全院教师应积极参加院、系和课程组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二、教师在每学期开学前,必须作好开学的准备工作,明确教学任务、熟悉教学内容、酝酿教学方案、确认上课时间和地点等。开学第一周,任课教师必须上交授课计划、教案、教材使用情况、实验所需物品等教学文件。院领导和督导组在第一周对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首次任教的青年教师必须由院里指定的教师指导其教学一个学期。指导教师在接受指导任务后三周内向系主任递交指导计划,并随时接受院领导、系主任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

四、每位教师都应具有承担本课程组所有教学工作的能力,以教学质量为中心,充分发挥高职称、高学历教师的作用,充分利用校外教师资源。在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努力上好每一堂课。充分运用多媒体、录象等教学手段,运用成功的教改成果。在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课外环节上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另外,教师应掌握每位学生的出勤、作业和测验情况并认真填写学生平时成绩登记册。学期结束前一周将登记册交给教学秘书统一保存。

五、课程组负责人或主讲教师编写好所属课程的教学大纲,经系主任审定和主管教学的院领导批准后执行。任课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组集体讨论的教学内容进行讲课,不得随意删减教学内容。在教学期间,如需要调整任课教师或调换授课时间,必须经主管院长审定,报教学管理部门和学校领导批准后,到教务处师资科备案,落实执行。

六、每学期第三周至第八周为院期中教学检查周。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方法等。各系自行组织互相评价,交流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院汇报教学检查结果,由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向教师通报期中教学检查的结果。同时向学校教学检查组汇报全院教学检查情况。

七、每学期各系或课程组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不少于6次,进行集体备课,研究教学方法,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坚持听课制度,每个学期院领导听课不少于10节,系主任和课程组长听课不少于16节。

八、每学期期末考试试题,由主讲教师命题。命题要求按照教务处有关规定进行。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实行教考分离,主要应用试题库形式,由机器组卷,同时考虑课程性质与教学改革的要求,采取适宜的考核方式。通过考核评价教学效果、反应教学质量。考卷由系主任审定签字后送到考试部门。命题内容绝对保密,若发生漏题事件,严肃处理。

学生缓考应提前向辅导员或班主任申报和填写缓考申请,由给假教师到主管院长审核签字,最后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

教师有承担全院平均监考的义务。在明确监考任务后,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向考生公布必要的纪律。对考生违纪现象应及时记录在案。考试结束时务必清点试卷,填写考试说明。

试卷都应采取集体阅卷方式,主讲教师填写成绩状况,进行试卷分析。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平时成绩与期末试卷成绩登录在成绩网上,仔细核查,及时订正。

九、指导毕业论文,原则上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担任,大胆鼓励达到讲师水平或主持科研项目的年轻教师担任学生毕业论文指导。

十、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出现教学事故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每学期期末系主任对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进行严格审核,经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审定后上报学校。

十一、抓好实践教学环节,促进实习基地建设。保证各实验室、基地具有专人负责,制定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至少在开课的前一周作好材料、仪器、人员等各项准备,为科研提供支撑。

逐步增加校外实习基地的数量,扩大学生实习范围,增加学生就业途径。经常保持与实习基地的联系,保证实习基地的稳定,完善实习条件。

十二、加强教学档案建设,完善档案管理,为学位评估及本科评估打好基础。

十三、开展学术交流,增强学术氛围。选择院内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结合研究方向,定期给学生做学术报告。选择知名学者、专家或具有实践经验的管理者等不定期开展学术交流会,指导学术活动,做学术报告。

十四、开展科技兴农,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搞好横向联合,找好切入点,实现互利双赢的运行机制,提高学院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