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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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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中药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教学质量检查是对教学进行质量控制的经常性的教学评估活动之一,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保证学院正常教学秩序,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积极性,树立良好教风、学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系实际情况,特制订食品科学系教学质量检查制度。

一、机制保证:

成立教学检查组,开展全学程的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组长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有院领导、各教研室主任。

、考核内容

根据教师考核制度和教师岗位职责有关规定,考核内容有:

(一)教学纪律的遵守情况:包括校、院规定的有关备课、授课、阅卷、监考、教研活动各个环节的纪律的遵守情况。

1.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除校、系特殊规定外),扣13分;

2.上课压堂,超过4分钟,扣1分;

3.上课或监考迟到2分钟以上或漏岗的,扣15分;

4.教研室活动迟到或无故不参加,扣15分;

5.私自调、串课,扣24分;

6.违反校院其他纪律,受到处分扣25分。

(二)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校、院、系布置的有关教学工作中各环节的工作任务,是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1.不按时完成任务

(1)第一周未交授课计划,扣12分;

(2)开学前未写完第一周的教案,扣13分;

(3)未完成听课任务,扣13分;

(4)未按时完成出题任务,扣13分;

(5)未按时交平时成绩,扣12分;

(6)未完成校、院、系交给的其他任务,扣15分:

(7)未按时参加教研室活动,扣15分。

2.未保质完成任务

(1)教学日记不填写,扣13分;

(2)授课计划填写不规范,扣12分;

(3)教案不规范,扣13分;

(4)批卷质量较差或无故不参加,扣15分;

(5)凡对校、院、系交给的工作任务,完成不规范,扣15

三、方式方法:

教学检查组成员对任课教师教学准备情况、课堂授课、期末考试情况等环节进行随机检查,结合学生信息员反馈的教学信息,达到控制教学全过程,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检查人员直接听课,获得课堂教学信息填写相应评估表,系办公室及时对评估表统计处理,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以便教师随时改进教学。

1、第一至第三周进行期初教学检查评估,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授课准备情况,课堂授课情况等。每学期期初要调整学生信息员队伍,制定检查日程,明确任务,按期完成教学检查任务。第四周将期初教学检查结果及评估原始材料报系办公室存档。

2、每学期第四周至第十八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评估。检查教师课堂授课情况,有针对性的对教师授课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第十九周将期中教学检查评估结果报系办公室存档。

3、第十九至第二十周重点检查考风,对期末考试的命题、考试、监考、评卷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第二十周未将全学程教学检查综合评估结果及原始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师资科。

四、考核结果

按以上考核办法,每位教师按期末累计扣分排队,连同政治思想学习情况,以及群众测评结果,共同作为评价其工作质量的标准,分为优、良、差三等。教师工作考核扣分超5分者不能评为优,教学工作考核质量优者,方能参评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