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科协根据《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网络公示,评选出30位优秀青年给予托举培养和经费支持。我院青年教师刘兴龙入选第八批“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项目化运作,每年集中推荐、评审一次,选拔一批年龄在32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作为被托举人,进行连续三年的培养,每批人数不超过30名,在托举期内给予每人1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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